《因法之名》第42集剧情介绍
在法庭上,双方唇枪舌剑,激烈辩论,检方用严密的证据证明此案为许子蒙所为。他当初为了报复葛大杰而与自己根本不爱的葛晴结婚,结婚以后一直没有与葛晴同居,而后又故意提出离婚以上海葛晴的感情。但是在葛晴坚持不离的情况下,激起许子蒙积蓄多年不满,在案发之日在盛怒之下对受害人痛下杀手,用家里的钢锥刺了受害人八锥,其中第一锥已经贯通受害人心脏,使受害人失去了反抗能力,但他仍然不依不饶地刺了其余的七锥。以上事实,有现场勘查记录、尸体解剖、物证、DNA检测为证。陈硕对检方出具的所有证据都没表示异议,所以所有证据都被法院认可。但是陈硕指出,所有的证据都不具有排他性,也就是说,本案存在着合理怀疑。他指出那段没找到下落的绳子的存在,又从包里取出一条和堵葛晴嘴一模一样的毛巾,说这两件东西,可以昭示可能有第三人存在,本着利益归于被告、疑罪从无的原则,既然存在着合理怀疑,应该依法判决被告无罪。旁听席上又一片大哗:明明证据证明是他,还要疑罪从无。不是他杀的,那是谁。而另外一个焦点就在于子蒙的车曾被人打开并偷走了一千多元钱,也就是说存在第三者嫁祸的可能性。曙光也开始觉得自己太快下结论了,况且子蒙的车有第三者的指纹,于是和陈硕邹桐一起重新开始更深入的调查。